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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何时开始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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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